银行财眼丨渤海银行质押企业存款往事:4年前曾有同类案件 当时法院这么判的

2021年11月3日12:09:47 发表评论

银行财眼丨渤海银行质押企业存款往事:4年前曾有同类案件 当时法院这么判的

2021年11月03日 07:46:43来源:银行财眼

核心提示:

1. 引发金融圈热议的“渤海银行28亿存款质押罗生门事件”的调查结果仍未出来。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发现,渤海银行4年前就曾被指在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存款质押,为其他企业贷款进行担保。

2. 2017年,富控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中技物流称,存放于渤海银行上海分行的共计2.5亿元存款,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该银行直接划转,用于清偿煜培公司向渤海银行的借款。

3. 渤海银行上海分行出示了诸多证据,力证该行是在中技物流授权情况下办理的质押。中技物流则表示,不知道签订《质押协议》经办人是谁,经办人也未得到中技物流的授权,故该份合同签订属于无权代理。

4. 中技物流后期未提供相关证据,无法对该公司2.5亿元资金及相应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被未授权的人员随意处置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法院认为,即使中技物流未授权,也系其内部管理问题。

5. 据最新报道,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管鹏程目前已失联。济民可信在11月下旬,将陆续有三笔存款到期,存款总额为8亿元。他们非常担心在这笔存款在到期的时候,不仅可能取不出来,还可能再次被银行强行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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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丨出品

文丨姚遥

目前,引发金融圈热议的“渤海银行28亿存款质押罗生门事件”的调查结果仍未水落石出。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发现,渤海银行4年前就曾被指在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存款质押,为其他企业贷款进行担保。虽然法院最终驳回原告上海中技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但整个案件还是与当前处于风口浪尖的济民可信集团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遭遇有很多相似之处。

01

2.5亿元被划转

企业称未授权、不知情

事情发生在2017年,富控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中技物流称存放于渤海银行上海分行的共计2.5亿元存款,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该银行直接划转用于清偿煜培公司向渤海银行的借款。

中技物流在判决书中表示,2017年4月12日,中技物流在渤海银行存款1.5亿元,2017年5月4日存款1亿元,合计2.5亿元大额存款。2018年4月,中技物流发现上述2.5亿元不在中技物流账户中,遂与渤海银行沟通后获知,该笔存款被渤海银行直接划转用于清偿煜培公司向渤海银行的借款。渤海银行向中技物流提供了中技物流为质押人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权利质押协议》(以下简称《质押协议》),以及《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根据以上文件,煜培公司为借款人,中技物流以上述2.5亿元大额存款、提供质押担保。

该案件中与济民可信集团遭遇相似的地方在于,中技物流也称对这笔2.5亿被划转的事情未授权,不知情。

中技物流表示,不知道签订《质押协议》经办人是谁,经办人也未得到中技物流的授权,故该份合同签订属于无权代理。同时,中技物流的母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控股份)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从未审批过中技物流该笔对外担保业务,也未授权,富控股份对中技物流的质押担保并不知情。

从中技物流的陈述来看,这又是一场2.5亿元大额存单被渤海银行莫名质押的恶劣事件。然而,案件被告渤海银行(上海分行)的陈述同样让此次事件看起来像是一个“罗生门”。

02

反转?

渤海银行上海分行文书齐全

被告方渤海银行上海分行以精确到年月日的完整信息详细地叙述了与中技物流、煜培公司的存款、质押始末。

渤海银行上海分行出示了中技物流办理存款、办理质押担保的合同文书,包括股东决议、授权银行质押的《开立存单申请书》、《质押协议》等等,力证该行是在中技物流授权的情况下办理的质押。

渤海银行上海分行表示,2017年4月7日,与煜培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确定渤海银行向煜培公司提供不超过3.8亿元的贷款额度。

同日,中技物流向渤海银行提供股东会决议一份,股东会审议同意中技物流为煜培公司的3.8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

2017年4月12日,中技物流向渤海银行申请开立1亿元单位定期存单用于办理存单质押,并出具《开立单位定期存单申请书》(以下简称《开立存单申请书》),授权渤海银行在实现质权时有权直接兑现质押存单。

同日,渤海银行为中技物流开立了金额为1亿元的单位定期存单。

同日,双方签订渤沪分低质押(2017)第6号《质押协议》,中技物流将存单出质,为煜培公司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存单交付渤海银行持有。

2017年4月12日,渤海银行向煜培建筑发放贷款2.85亿元,贷款期限一年。

2017年5月4日、5月5日,中技物流又分别向渤海银行分别申请开立金额为1亿元与5,000万元的单位定期存单用于办理存单质押,并出具《开立存单申请书》,渤海银行开立金额分别为1亿元、5,000万元的单位定期存单。

2017年5月5日,双方签订编号为渤沪分低质押(2017)第7号《质押协议》,中技物流以存单向渤海银行出质,为煜培公司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存单交付渤海银行持有。

2018年1月23日,煜培公司出现了主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渤海银行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

2018年1月25日,渤海银行划扣了三份质押存单用于清偿主合同债务。

在判决书中,渤海银行表示,以上合同文书可以证明中技物流股东会为相关质押担保一事进行了审议,股东富控股份还加盖公章确认了股东会决议,渤海银行对担保尽到了审查义务。

从判决书内容来看,渤海银行并未出具办理该项业务的视频、音频资料,也没有提及中技物流方面具体的经办人信息。

03

中技物流未如期举证

法院驳回其上诉 判银行无责

在后期的举证和质证过程中,中技物流表示,对定期存单真实性不予认可,表示只认可存款本身,对于渤海银行上海分行提供的第6号及第7号《质押协议》上的章无法确认是否为该公司公章。此外,中技物流对于账户冻结止付凭证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对于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袁世宗”,中技物流则表示“袁世宗”本人不记得在上述文件上签字。中技物流认为,渤海银行存在与中技物流经办人及借款人煜培公司串通的可能,合同签订属于无权代理。

但由于后期未提供相关证据,法院认为,中技物流、无法对该公司2.5亿元资金及相应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被未授权的人员随意处置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认为即使中技物流未授权,也系其内部管理问题,现有陈述不能推翻被告提供系列证据的证明效力。至于中技物流所提到的“袁世宗不记得在上述文件上签字”为由申请对法定代表人人名章使用说明中的袁世宗签名进行鉴定,法院认为欠缺合理性。

但值得注意的是,中技物流后来没有如期向法院提交鉴定公章的申请。于是法院对涉案两份《质押协议》真实性予以确认。

最终,综合证据,法院认定涉案两份《质押协议》是中技物流与渤海银行上海分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成立并生效。渤海银行根据《质押协议》的约定,在主合同债务人煜培建筑未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要求质押人中技物流承担担保责任,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并无不当。法院判决,对原告上海中技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04

让子弹飞一会

济民可信事件需等待警方调查结果

在中技物流与渤海银行上海分行的纠纷中,双方提供了相关证据和合同文书,但此次济民可信与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罗生门”事件,还需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济民可信集团10月25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称,银行用于办理质押担保的材料中,应有大量伪造的公章,不排除有银行人员牵涉其中。另据了解,质押担保的材料中有300多个公章疑似伪造。而在济民可信集团公布的录音材料中,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工作人员也承认该行风控存在漏洞。

一位国有银行负责对公贷款的工作人员在谈及济民可信事件时告诉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按照正常贷款审批的流程,渤海银行的情况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11月2日,据央广网最新报道,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管鹏程已失联。济民可信相关人员透露,济民可信在11月下旬,将陆续有三笔存款到期,存款总额为8亿元。他们非常担心在这笔存款在到期的时候,不仅可能取不出来,还可能再次被银行强行划扣。

“28亿存款质押罗生门”事件最终是否会像中技物流与渤海银行上海分行的案件走向一样,最终“谁胜谁负”,一切还不得而知,让子弹飞一会,等待警方调查结果水落石出。